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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岳麓代开三甲医院病历,不忘初心,热情服务

    2024-11-27 03:00:01 15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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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即B型超声检查,是一种使用B型超声诊断仪诊断人体疾病的检查诊断方式。B超在临床上应用很广泛。通过B超可获得人体内脏各器官比较清晰的各种切面图形。B超比较适用于肝、胆、肾、膀胱、子宫、卵巢等多种脏器疾病的诊断。

    开具门诊诊断证明流程及须知

    1.患者开具门诊诊断证明流程:患者门诊就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相关检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患者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核盖章手续,门诊部工作人员审核、盖章、登记。

    2.门诊证明专用章由门诊部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要了解用章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3.医生开具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不得跨专业开具诊断证明;不得开人情假条,否则不予盖章。

    4.门诊患者须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当日持我院门诊病历到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批盖章手续,原则上须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由被证明人的直系亲属持本院的就诊病历代办。如非当日需要系统核实无误后方能加盖公章。

    5.门诊病历、门诊检查报告单等原则上不需要加盖医院门诊证明专用章如有特殊情况要与相关检验检查部门核实,经门诊部主任同意,必要时要有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并办理登记手续。

    医学诊断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诊疗建议等。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也属于医学诊断证明。

    具体要求: 诊断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再有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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