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流程主要弄清三个流转:
1.钱的流转:申请人--开证行--议付/通知行--受益人
2.单据的流转:受益人--议付/通知行--开证行--申请人
3.货物:受益人--船公司--申请人
收到信用证后,要先仔细检查,如果发现其条款和合同、销售确认书不相符时,必须要求进口方修改信用证,其要点包括:
1 确认收到相关信用证
2 说明信用证有不符之处
3 指出具体的错误
4 要求修改
5 期盼回复
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一般是通知卖方信用证的银行,既可以是开证行在卖方国家的分行也可以是卖方自己的开户银行。你做给客户的发票上面会写收款银行,如果可以开到这个银行,那这个银行就是通知行。交单也从这个银行走
付款行:一般是汇票当中要求显示的银行,是指信用证上指定承担付款责任的银行。它通常是开证行,也可能是根据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银行不是一次性都出现在一个信用证当中哦,有的是买方的要求,有的是卖方的要求。但如果需要都是要显示在信用条款里面的。所以审证的时候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