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轿子运用到娶亲上,早见于宋代,后来才渐渐成为民俗。那时,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当,凌晨,男方就会派来迎亲的鲜艳的大花轿,这叫“赶时辰”。据说当天如有几家同时娶亲,谁赶的时间早,将来谁就会幸福美满。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娶嫁篇》里有这方面的记述。这一习俗,在现在的泰安市宁阳县沿汶河一带的村庄还十分盛行。
花轿多为4人抬,有的时候加2人替换,或者在前后打伞、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轿、新郎家下轿的时候,都会有一些有关的民俗仪式;但具体情况则因地域而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轿一般不可以空着,而是坐一名男孩,称为压轿孩。
搜捡史书,用花轿迎娶新娘的礼俗,并非自古皆然。首先,“轿子”这种交通工具在生活中出现并正式在典籍中留下记载,已经是晚唐五代的事;其原型“檐子”(肩舆)的流行,至早也是初唐时代。在此以前,无论官民结婚,都用马拉车辇迎娶新娘。与此同时,唐宋两朝政府都颁布过禁止士庶乘坐檐子或轿子的禁令,而只许皇帝和经他特许的高官老臣使用。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